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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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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益信託傳愛藝術教育基金於109 年 3 月 與主管機關文化部申請,因創立基金50萬金額有限,文化部轉由地方政府雲林縣文化處經手處理,並於同年8月正式立案。 本信託是全台第一個以自然人為受託人的公益信託,在申辦過程(治理成員的邀請,主管單位的核可監管,國稅局的查驗,銀行帳戶的開立….)皆無過往先例,多賴各單位朋友的協助,才能共同促成這個以民間的微力,推廣藝術美學相關活動的機制。 透過金錢信託的方式,自成立以來,除了支持創新性藝術活動(音樂處方箋,樂齡音樂會,實境策展)也持續贊助特殊兒少機構的音樂教育。 為了讓信託理念的運作可持續至少10年,本人於110年再次單筆捐贈(雖無賦稅署的認可),並感謝所有治理成員願意續任第二屆。 其許本文化公益信託做為台灣公民社會公益參與力量一個小而美的案例。 2023/4/30 於大稻埕 ------------------------------------------------------------------------------------------------------------------------------------------------------------------------------------ 公益信託結合民間資源與信託制度,在公益法人制度(協會,基金會)之外,另創參與公益活動的選擇。 這樣的選擇有什麼特色?就一個承諾投入、積極關注公益事務的個人而言,公益信託沒有成立金額的規模門檻,也無須設立固定組織與事務場所,大幅增加公益參與的彈性、自主性及多樣性。 此外,信託不是權利主體,而是以契約建構的委託代理關係,用以保障公共權益。因此可保有公益參與的時間彈性(信託資產用罄後即可解散),免於休眠的缺失;或是透過契約工具保有公益承諾的永續經營(例如:環境資源或文化資產),減少人為的介入。 幾年前,當我還在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任教時,發現公益信託雖然在臺灣發展已有一段時日,卻因制度設計不足及認知缺憾,鮮少人知道這個工具;因此邀請了當時關注參與這個議題的產官學者,進行一場學術與實務的綜合研討會。研討會結論是,公益信託有其不可取代的特色,是除了公益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以外,可以善用的另一種制度選擇,提供社會大眾更多元管道參與公益事務,特別是針對文資及環境公益類別,公益信託確實是不可或缺的重

關於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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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架構圖示 設立資訊 : 109 年 8 月 17 日府文推一字 第 1093809896 號 ▶ 公益信託契約 ◀ 第二屆治理成員 (任期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 受託人       王佩瑤   台灣藝術大學音樂系客座教授 監察人       蕭秀霞   豐泰文教基金會董事 諮詢委員   李吉仁   誠致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諮詢委員   陳秋政   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教授 諮詢委員   李承宗   Circo 樂團團長暨班多鈕手風琴演奏家 第一屆治理成員 (任期自民國 109 年 4 月 13 起至民國 111 年 12 月 31 ) 受託人      王佩瑤     台灣藝術大學音樂系客座教授 監察人      李吉仁      誠致教育基金會副董事長 諮詢委員 蕭秀霞      豐泰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諮詢委員 陳秋政      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教授 諮詢委員 李承宗      Circo  樂團團長暨班多鈕手風琴演奏家 關係獨立聲明: 上列五位皆為獨立專業成員,與委託人或彼此之間,皆未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 諮詢委員及信託監察人均為無給職,比照『文化部審查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受託人亦採無給職方式擔任。 聯絡資訊: 電話: 05-5871102 地址:雲林縣西螺鎮中山路 229 巷 12 號 信箱: Lingongnu109@gmail.com 部   落   格: Lingongnu.blogspot.com

傳愛命名緣由

為紀念已逝的母親林恭女,她生前熱愛音樂以及繪畫書法,特設立此文化公益信託,希望能夠以民間之力,推廣藝術美學相關之活動以及培育機制。 母親自童年時代就對於音樂有極大的興趣,但受限於環境之故,沒有機緣學習;直到 75 歲以後才開始正式學習鋼琴以及水彩。 在她晚年罹病治療過程,藝術扮演很重要的心靈陪伴以及撫慰角色。 本信託基金取名傳愛,希望將母親對於生命以及藝術的愛與眾人持續分享傳遞。